各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
胡摇同志到第四检察部工作,协助叶小刚同志管理第四检察部;
刘永梅同志到综合业务部工作;
陈科宇到第二检察部工作;
胥云峰到第一检察部工作。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