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辅警具体从事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编制外司法警察助理工作。
二、招录人数
招录编制外司法辅警5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警务辅助岗位;
(二)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在开展检务活动时随时出警;
(三)具有泸州市辖区常住户口(以2022年3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性别不限,要求检察机关工作满5年,或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或曾在辅警岗位工作且自动离职未满2年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生(含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司法辅警的薪酬待遇,参照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辅警招录报名表》,前往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辅警招录报名表(需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相关学历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待笔试后通知。
(4)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面试
面试由合江县人民检察院自行安排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合江县人民检察院自行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合江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辅警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由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合江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