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等部分网络犯罪案件,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等部分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上述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经济犯罪有关的16个专项监督活动等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
罗江主任 |
魏新文副主任 |
王晓蓉副主任 |
检察官:李洪梅、刘娅、王海、王晓丹、沈洪启、孙咪咪、李程、樊稀鹏、聂晶 |
检察辅助人员:向东华、欧元婷、马晨涛、毛志鹏、王旭、杨东、王丁玄 |
联系电话:028-865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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