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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4-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

          优秀检察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引进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结构,适应现代化、国际化进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包括3个检察院的5个具体职位,共计遴选9人。其中,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职位一)4名;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职位二)1名;大邑县人民检察院(职位三、四、五)4名。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参加遴选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5、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见《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一)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3:1(职位一为2:1)。报名结束后,由市检察院按比例确定首批实际遴选计划数并在网上公布。

          (二)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不能开考的遴选职位,在首批遴选结束后可统一纳入调剂。

          (三)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在报名结束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遴选优秀检察人员公告。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网(网址:http://www.sc.xxhhss.com)、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com)、成都组工网(网址:http://cdzzb.chengdu.gov.cn)、成都检察网(网址:http://www.cdxxhhss.com),《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日报》、《成都商报》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程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2月25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参加此次遴选的具体检察院,选择其中一个检察院的一个具体职位报名,如愿意服从调剂,应在相应栏目内注明。

          ⑵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应按网络提示打印《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2、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4年2月14日—2月26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具体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查看职位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供考生参考。缴费截止后,考生可于2014年2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各职位的笔试开考情况。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4年2月28日中午12点前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3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折合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笔试后,将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5个类别职位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职位一、职位二、职位三:检察专业知识与实务;

          职位四、职位五:申论;

          ⑵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4年3月17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⑷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4年3月17日—3月18日中午12:00前向市检察院电话申请查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针对每个检察院的具体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职位一为2: 1),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根据《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所列职位要求,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任单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时间暂定为2014年3月22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时通知为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原则上在面试后3日内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及复检原则上在3周内结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进入考察环节,缺额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首批遴选结束。

          (八)调剂

          1、首批遴选结束后,未能实现足额遴选的职位,由各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市检察院同意后确定是否进行调剂。进行调剂的,由遴选单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且面试合格的落选人员进行双向选择。

          2、调剂在报考同一类别职位人员中进行。调剂人员需符合职位要求条件。

          3、对调剂人员仍需按要求组织体检、考察。

          4、在遴选工作进行期间曾主动放弃遴选的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七、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7782337,87782608,87782522。

          附:《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2月11日

          附件:

          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共计9名)

          单位 遴选职位 遴选

          计划 职位要求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工作经历及业务水平要求

          成都市院 职位一 4 博士研究生 法学 40岁以下

          高新区院 职位二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法学 35岁以下 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限男性

          大邑县院 职位三 2 本科及以上 法学 35岁以下 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法检系统工作经历 限男性

          职位四 1 本科及以上 中文 40岁以下 有区(市)县部门或乡镇(街道)担任正副职经历 限女性

          职位五 1 本科及以上 中文 40岁以下 有区(市)县部门或乡镇(街道)担任正副职经历 限男性

          说明:本表所称“35岁以下”,包含35岁(1978年2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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