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的提名,
免去:
胡义明、杨德明、陈一勇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振杰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胡吉芬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沈有贵、王蜀生、姚广兴、徐波的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顶华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任命:
张登学、张振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潘艳为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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