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泸州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南苑宾馆牡丹厅举行。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市依法治市办主任张司伦向媒体记者通报了改革开放以来,泸州市民主法治建设总体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把民主法治建设纳入市委总体工作规划,坚持统筹推进、重点发力、聚焦问题、改革突破,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市政法机关以司法体制改革为突破,促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检察系统忠实履职严格监督。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1件、撤案74件,刑事判决依法支持抗诉82件,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检察建议161件;2013年以来,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建议行政机关移送165件177人。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改革,2017年以来,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
泸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赵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现场提问。
“赵红副检察长,人民群众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如何向检察机关举报或反映?”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职能。根据2017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发现有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区别于为个人利益、私人利益进行的诉讼,是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比如河水、空气、土地被污染,森林、草地被破坏,制造或贩卖假酒、假药,毁损烈士墓,非法侵占国家财产等这样一些事件,损害了我们大家共同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检察机关在依法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工作与人民群众共同的利益密切相关,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人民群众在这些领域发现线索的,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在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人民群众发现上述领域的相关线索,也可以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对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检察机关举报和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来信来访;2.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3.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