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
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至十部、研究室、案管办:
根据省院第十三届第二百次党组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法律文书的引领示范作用,省院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法律文书范围为刑事检察案件公诉意见书、抗诉书;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抗诉书;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起诉书;检察建议书(含再审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法律文书应为2021年已办结案件或者处理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案件办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法律文书要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能充分体现检察官在办案中积极履行职责。1.文书制作规范。符合《人民检察院刑
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1年版)》《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1年版)》《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要求,要素齐全,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繁简得当。2.行文流畅,语言准确,专业用语规范。3.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能够结合事实及证据准确引用法律,进行充分法律分析。4.说理透彻,观点鲜明,论据充分,逻辑严密。
(四)原则上优先选择2021年制发的法律文书。
三、评选流程
(一)业务部门初审、推荐。各业务部门在本条线征集办案效果好的优质法律文书,对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质量进行初评、审核,每个部门推荐2件(至少含1件市县级院承办案件的法律文书),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于2022年2月15日前送研究室。
(二)案管办对推荐至研究室的法律文书所涉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案管办对上述案件办案质量进行评查,逐一出具书面评查意见送研究室。同时,案管办向研究室推荐其中办案质量高、三个效果好的15件案件。
(三)研究室对优质法律文书开展复评。研究室结合案管办出具的书面评查意见,对各业务部门推荐的法律文书进行复评,提出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意见。
(四)省院检委会决定发布优秀法律文书。研究室将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意见提交省院检委会审议,评选出不超过10份2021年度优秀法律文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业务部门报送的推荐材料应当包括:优秀法律文书推荐表(附件1)、推荐报告、参评法律文书、案件审查报告、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办理效果证明材料。每件参评法律文书撰写简要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事实、诉讼过程、推荐理由,讲述该法律文书在文书格式、语言表述、论证分析、政策把握、法律适用、释法说理、舆情应对等方面的优点,办案是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等。推荐报告字数不少于800字。各部门请对照材料目录(附件2)准备推荐材料。
(二)各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条线积极报送,认真筛选推荐,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材料纸质版送研究室313办公室,电子版发联系人工作网邮箱。
联系人:张 丽 028–86581338
曾 杰 028–86581331
附件:1.优秀法律文书推荐表
2.材料目录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